武巾领办[2017]2号关于开展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工作的 通知
信息来源:市妇联发展部 发布时间:2018-6-16 13:01:01

关于开展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工作的

通         知

 

各成员单位、各区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深化我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,组织、凝聚和激励广大职业女性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岗位建功、岗位成才,根据《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历年来认定的市级及以上“巾帼文明岗”开展复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复查对象

1、通过了2014年复查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“巾帼文明岗”。

2、2014—2016年认定的市级及以上“巾帼文明岗”。

二、复查内容

1、岗位中女性比例是否符合要求,负责人中是否有一位女性。

2、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岗位工作有组织、有目标、有措施、有成效,特色鲜明,管理规范。有公开的创建标语,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3、“巾帼文明岗”成员整体素质高,团结协作好,岗位本领过硬,工作业绩突出。

4、“巾帼文明岗”积极参加“千岗连万家”活动,结合岗位实际,开展进家庭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学校、进企业,与单亲困难母亲、留守流动妇女儿童、建档立卡贫困妇女、女大学生、创业女性结对帮扶。每个岗位至少选择“一进一结对”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。

5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否定因素:有以下六项之一者,经检查核实,由授牌单位取消其“巾帼文明岗”荣誉称号。

(1)在本岗中有违法违纪和违反本行业、本地区有关规定的行为;

(2)工作中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;

(3)被舆论曝光,受群众检举,造成不良影响;

(4)在文明单位评比、行风检查及社会治安检查中不合格;

(5)没有开展“千岗连万家”活动;

(6)若岗位撤并,视为自动取消。

三、复查程序

1、自查。各“巾帼文明岗”对照复查考核内容,认真自查,填写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登记表(一式两份)(附件1),盖章后上报所属成员单位或各区妇联。

2、复查。各成员单位和各区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系统、辖区内的各级“巾帼文明岗”进行复查,对各“巾帼文明岗”的自查情况严格把关,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所属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登记表(附件1、一式两份)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统计表(附件2),所有材料附交电子版。武汉妇女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查情况。

3、考核。武汉妇女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“巾帼文明岗”的自查情况、各单位的审查意见,以抽查的方式对复查情况进行考核。

4、公示。考核结果在有关媒体、“bet5365.tw”(www.fangfangnjl.com)、“武汉女性”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。

联 系 人:韩艳

联系电话:82787152

邮    箱:3534249708 @qq.com

附 件:1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登记表

(由各需复查的巾帼文明岗填写)

2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统计表

(由各区妇联、各成员单位填写)

3、全国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4、湖北省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5、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 

    武汉妇女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22 日

附件1:

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登记表

 

岗位全称


曾用名称


巾帼文明岗级别

  全国级、   省级、   市级(请在对应级别前面打√)

岗员数


其中女性数


联系人


联系电话


近年来集体获得的各项荣誉


创

 

岗

 

情

 

况

(限800字以内)






 

开

展

“千

岗

连

万

家”

活

动

情

况

“五进”单位名称


开展活动次数


联系人


联系方式


“五结对”对象姓名


联系方式


(限800字以内)

单位意见

 

 

(盖章)

年  月  日

成员单位或区“巾帼建功”

活动领导小组意见

 

(盖章)

年  月  日

武汉妇女“巾帼建功”

活动领导小组意见

 

(盖章)

年  月  日








附件2:

“巾帼文明岗”复查情况统计表

级别

岗位名称

自查分

全国级











省级











市级











 

成员单位或区“巾帼建功”活动

领导小组意见

 

(盖章)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 月  日

 

附件3:

全国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考核内容

考核评分标准

分值

自查分

规范

管理

(10分)

创建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占60%以上,并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;

3分


领导重视,专人负责,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,统一布置,定期检查,加强管理,富有成效;

3分


在服务区域显眼处悬挂创建全国“巾帼文明岗”匾牌,创建集体成员照片上墙,并设有明显标志的意见箱、投诉电话、便民设施等;

2分


制定明确的争创目标、具体的实施方案、活动安排、管理制度等,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、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。

2分


队伍

素质

(20分)

岗位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,自觉维护社会公德;

5分


热爱本职工作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诚实可信,办事公道,在生产经营、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里成绩突出;

5分


有相当数量的女性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,岗员在技术等级考核中达到100%合格,有90%以上达到良好;

8分


岗位成员用语礼貌规范,接待热情周到,服务耐心细致。

2分


工作

业绩

(20分)

岗位创造了一流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,取得本行业、本系统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5分


岗位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,在考核中名列前茅;

5分


工作上有创新,成效显著,获得过省级以上相关荣誉;

5分


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各级媒体中得到宣传推广,社会效益好。

5分


人才

培养

(20分)

岗位成员勤奋好学,整体素质好,主动学习妇女工作相关理论知识,具备适应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,开展岗位技术学习和培训,培训率达100%;

5分


积极参加行业、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和练兵活动,在本系统和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;

5分


有女性人才培养计划,创建活动过程中,培养选拔的妇女人才不少于5人;

5分


高度关注妇女事业发展,长期订阅了《中国妇女报》、《中国妇运》等妇运刊物供岗员学习。

5分


活动

成效

(20分)

开展创评活动以来,结合行业特点,开展特色活动、推出特色服务取得明显成绩;

8分


鼓励引导岗员热心公益事业,建立了“巾帼志愿者”、“爱心妈妈联盟”等服务队伍;

2分


积极开展“千岗连万家”活动,至少选择“一进一结对”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。

10分


成绩

显著

近三年,集体荣获国家级荣誉每项加3分,省级荣誉的每项加2分。

附加分


附件4:

湖北省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考核内容

考核评分标准

分值

自查分

规范

管理

(10分)

创建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占60%以上,并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;

3分


领导重视,专人负责,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,统一布置,定期检查,加强管理,富有成效;

3分


在服务区域显眼处悬挂创建湖北省“巾帼文明岗”匾牌,创建集体成员照片上墙,并设有明显标志的意见箱、投诉电话、便民设施等;

2分


制定明确的争创目标、具体的实施方案、活动安排、管理制度等,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、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。

2分


队伍

素质

(20分)

岗位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,自觉维护社会公德;

5分


热爱本职工作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诚实可信,办事公道,在生产经营、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里成绩突出;

5分


有相当数量的女性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,岗员在技术等级考核中达到100%合格,有80%以上达到良好;

8分


岗位成员用语礼貌规范,接待热情周到,服务耐心细致。

2分


工作

业绩

(20分)

岗位创造了一流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,取得本行业、本系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5分


岗位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,在考核中居于前列;

5分


工作上有创新,成效显著,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荣誉;

5分


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各级媒体中得到宣传推广,社会效益好。

5分


人才

培养

(20分)

岗位成员勤奋好学,整体素质好,主动学习妇女工作相关理论知识,具备适应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,开展岗位技术学习和培训,培训率达100%;

8分


积极参加行业、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和练兵活动,在本系统和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;

5分


有女性人才培养计划,创建活动过程中,培养选拔的妇女人才不少于3人;

5分


关注妇女事业发展,长期订阅了《中国妇女报》、《中国妇运》等妇运刊物供岗员学习。

2分


活动

成效

(20分)

开展创评活动以来,结合行业特点,开展特色活动、推出特色服务取得明显成绩;

8分


鼓励引导岗员热心公益事业,建立了“巾帼志愿者”、“爱心妈妈联盟”等服务队伍;

2分


积极开展“千岗连万家”活动,至少选择“一进一结对”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。

10分


成绩

显著

近三年,集体荣获国家级荣誉每项加3分,省级荣誉的每项加2分。

附加分


附件5:

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考核细则

考核内容

考核评分标准

分值

自查分

规范

管理

(20分)

创建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占50%以上,并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;

5分


领导重视,专人负责,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,统一布置,定期检查,加强管理,富有成效;

10分


在服务区域显眼处悬挂创建武汉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匾牌,创建集体成员照片上墙,并设有明显标志的意见箱、投诉电话、便民设施等;

3分


制定明确的争创目标、具体的实施方案、活动安排、管理制度等,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、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。

2分


队伍

素质

(20分)

岗位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,自觉维护社会公德;

5分


热爱本职工作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诚实可信,办事公道,在生产经营、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里成绩突出;

5分


有相当数量的女性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,岗员在技术等级考核中达到100%合格,有70%以上达到良好;

8分


岗位成员用语礼貌规范,接待热情周到,服务耐心细致。

2分


工作

业绩

(20分)

岗位创造了一流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,取得本行业、本系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
5分


岗位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;

5分


工作上有创新,成效显著,得到领导的高度肯定;

5分


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各级媒体中得到宣传推广,社会效益好。

5分


人才

培养

(20分)

岗位成员勤奋好学,整体素质好,主动学习妇女工作相关理论知识,具备适应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,开展岗位技术学习和培训,培训率达100%;

8分


积极参加行业、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和练兵活动,在本系统和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;

5分


有女性人才培养计划,创建活动过程中,培养选拔的妇女人才不少于1人;

5分


关注妇女事业发展,订阅了《中国妇女报》、《中国妇运》等妇运刊物供岗员学习。

2分


活动

成效

(10分)

开展创评活动以来,结合行业特点,开展特色活动、推出特色服务取得明显成绩;

8分


鼓励引导岗员热心公益事业,建立了“巾帼志愿者”、“爱心妈妈联盟”等服务队伍;

2分


积极开展“千岗连万家”活动,至少选择“一进一结对”,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。

10分


成绩

显著

近三年,集体荣获国家级荣誉每项加3分,省级荣誉的每项加2分,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。

附加分